Verse
罗 马 书 2:1 罗 马 书 2:2 罗 马 书 2:3 罗 马 书 2:4 罗 马 书 2:5 罗 马 书 2:6 罗 马 书 2:7 罗 马 书 2:8 罗 马 书 2:9 罗 马 书 2:10 罗 马 书 2:11 罗 马 书 2:12 罗 马 书 2:13 罗 马 书 2:14 罗 马 书 2:15 罗 马 书 2:16 罗 马 书 2:17 罗 马 书 2:18 罗 马 书 2:19 罗 马 书 2:20 罗 马 书 2:21 罗 马 书 2:22 罗 马 书 2:23 罗 马 书 2:24 罗 马 书 2:25 罗 马 书 2:26 罗 马 书 2:27 罗 马 书 2:28 罗 马 书 2:29罗 马 书 2:14 圣经经文注释
罗 马 书 2:14 圣经经文含义与逐节注释
没 有 律 法 的 外 邦 人 若 顺 着 本 性 行 律 法 上 的 事 , 他 们 虽 然 没 有 律 法 , 自 己 就 是 自 己 的 律 法 。
罗 马 书 2:14 圣经经文逐节注释
*** 本注释汇集了来自公共领域经典资料的内容。部分材料经过人工智能工具处理、摘要或翻译。建议你将每一项解释与完整的圣经经文及其上下文进行对照。如果发现错误或需要修正的翻译,请联系我们。
罗 马 书 2:14 串珠与相关经文
浏览与这段经文在主题、教导或上下文方面相关的圣经章节。通过串珠和相关经文进行对照,可以帮助你更全面地理解当前经文的信息。点击任意图片,即可查看相关经文、详细解释和逐节圣经注释。
罗 马 书 2 (CUVS) Verse Selection
罗 马 书 2:1
罗 马 书 2:2
罗 马 书 2:3
罗 马 书 2:4
罗 马 书 2:5
罗 马 书 2:6
罗 马 书 2:7
罗 马 书 2:8
罗 马 书 2:9
罗 马 书 2:10
罗 马 书 2:11
罗 马 书 2:12
罗 马 书 2:13
罗 马 书 2:14
罗 马 书 2:15
罗 马 书 2:16
罗 马 书 2:17
罗 马 书 2:18
罗 马 书 2:19
罗 马 书 2:20
罗 马 书 2:21
罗 马 书 2:22
罗 马 书 2:23
罗 马 书 2:24
罗 马 书 2:25
罗 马 书 2:26
罗 马 书 2:27
罗 马 书 2:28
罗 马 书 2:29



罗马书 2:14(CUVS)释义与背景
在罗马书第二章,保罗针对“律法的营作”与“信心的福音”展开对照,强调道德良知与外在律法并行的事实。第14节提到“没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,他们虽然没有律法,自己就是自己律法。”这句话揭示一个核心原则:人若按本性与天然良知行出符合道德的行为,实质上已体现对神律法的基本要求的认知与顺从,只是没有文字的、公开的律法体系的规范。
核心含义
此节强调:道德律法的普遍性并非仅限于以色列民的“书卷律法”。外邦人若按本性行善,便是在无律法的条件下,表现出对神的尊敬与善行的倾向,因而自证自己在某种程度上拥有“内在律法”的指引。这并非说他们已经完全符合神的标准,而是指出人心中的良知能在一定程度上引导道德选择。
两至三大主题
相关经文联结及简要解读
实务性反思
在日常生活中,我们应留意自己的良知与行为是否与基督徒的信仰一致。外邦人若按本性行善,彰显的是神性光照的普遍性;作为信徒,我们更需靠圣灵的更新,使内心的律法与外在行为同频,以爱心、公义与谦卑来体现福音的 real 效果。
简要总结
罗马书2:14揭示了道德行为在没有文字律法的外邦人中的存在与意义,强调内在律法的作用与人对神公义的认知。最终,神的标准超越地域与文字,福音的核心在于通过信心与圣灵的更新使人完全归于基督。
注释引文(可参考的公开领域作家)
如需参考,以下公开领域注释可提供相关线索:马太亨利对“律法与恩典的关系”的阐释,亚伯特·巴恩斯关于“自然律法”与道德行为的解释,以及亚当·克拉克对非犹太人遵循本性善行之含义的讨论。若需要,本文会在具体段落中引入其要点与简短引语。以下为概述性提示:
马太·亨利强调:外邦人若在心中明知是非,则是圣灵对良知的工作;巴恩斯指出天然律法在无形中约束人心;克拉克讲到律法的外在与内在之分,以及恩典如何显明人心的真实状态。
跨章参考要点说明:参照罗马1:19-20、3:20、7:7-12以对照天然良知、书卷律法与信心的关系,帮助理解本节的实践意义。